色情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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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视为阳明学泰州学派重要成员之一的邓豁渠,曾说过这样一句惊世骇俗的话:“色欲之情,是造化工巧生生不已之机。”<small>[58]</small>说色欲是自然或人性的一部分,这大概没有什么了不起。可要说它是天地造化生生不息之机,那就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离经叛道了。这是我所见到的明末思想家在论及色欲问题时最大胆的一个判断。此言一出,即遭到耿定向等人的严厉批判,说他是率天下人类而为夷狄禽兽。据说,这句话曾被邓豁渠写进《南询录》的草稿,后来在刻印此书时,这句话或删或改,在《南询录》中已经找不到了。邓豁渠的删改,或许是因为受到了耿定向的指责,但更可信的原因或许是,公开为色欲张目,在当时社会严肃的思想探讨中,仍然是一个极大的禁忌。即便是始终支持邓豁渠并为他辩诬的李贽(他曾为《南询录》写序),面对色欲问题,不管是言论还是行为,都慎之又慎。我们可以推断,单纯的色欲和情欲,在思想界的公开谈论中仍然属于不能触碰的最后秘密。可是这个“秘密”本身,在弘治以降的明代社会的日常生活中,早已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。而从明代色情小说对于这样一个现实的反映来看,对色情的细致入微、夸大其词的描摹,不仅是世风所趋,而且早已泛滥成灾。
鲁迅先生在《中国小说史略》中论及《金瓶梅》,既说它“时涉隐曲,猥黩者多”,又指出此书的写作,在当时实属“时尚”<small>[59]</small>。这里的“时尚”或许有两层含义:一为淫邪之风遍及朝野天下,颓风渐入士流之林;一为专叙床笫之事的小说作品,在当时也已蔚然成风。
在《金瓶梅》中,叙及潘金莲的身世,作者说她九岁就卖在王招宣府里习学弹唱。主人闲常又教她读书识字,因而到了十二三岁,金莲就会“傅粉施朱”、“品竹弹丝”。十五岁时王招宣死,复以三十两银子,卖入张大户家。张大户竟然也教她习学弹唱。金莲之琵琶技艺,先后有两位“名师”指导,想必更趋精纯了吧。
这一大段描述(为《水浒传》所无),勾画出了潘金莲由王招宣(官宦)蓄养,至张大户(有钱人)教习,最终流落民间,落入武大郎之手的曲折经历。当然,作者为铺排情节、塑造人物计,插入这段出身,不过是小说家言,我们自然不能将其视为社会生活的实录。可是我们若将潘金莲的所谓身世,与明末名妓柳如是的生平做一番比较的话,也许会大吃一惊。柳如是不仅历史上实有其人,而且其身世经过陈寅恪先生的一番梳理,载之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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