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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魏文帝曹丕于延康中新设,采汉之散骑、常侍、侍郎等名目合之而成。“黄散”并称“清华”。
《三国志·魏书·崔林传》注引《魏名臣奏》:
诏曰:昔萧何荐韩信,邓禹进吴汉,唯贤知贤也。王雄有胆智技能、文武之姿,吾宿知之,今便以参散骑之选,方使少在吾门下知指归,便大用之矣。天下之士,欲使皆先历散骑,然后出据州郡,是吾本意也。
可知这一“清华”之职,最初是为了优宠才士而设。汉代孝廉宿卫为郎,便有使之“观大臣之能”的目的,然后出为令长丞尉。散骑之设亦有同样目的。但使之居而“知指归”的,已是门下,所出据的已是“州郡”了。很快,权贵子弟便纷纷拥入此途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杜恕传》注引《魏略》:
黄初中,孟康以于郭后有外属,并受九亲赐拜,遂转为散骑侍郎。是时,散骑皆以高才英儒充其选,而康独缘妃嫱杂在其间,故于时皆共轻之,号为“阿九”。
按《北堂书钞》卷五八引“《魏志》云”中一句作:
是时,散骑侍郎多贵戚子弟,或以高材英儒充其选。
较今本《魏书》所注引《魏略》,多“多贵戚子弟”一句。《书钞》原系此段文字于“皆贵子弟”条下,知编者摘引此文,正为“多贵戚子弟”五字。那么,误衍的可能性就很小,正可补今本《魏书》所引《魏略》之不足。散骑“以高才英儒充其选”应是文帝本意,但不久就出现了“贵戚子弟”充斥其间之局。
“黄散”之官,大致没有具体职事。《初学记》卷十二:“自魏至晋,散骑常侍、散骑侍郎与侍中、黄门侍郎共平章尚书奏事,江左乃罢之。”查《三国志·魏书·华歆传》注引华峤《谱叙》:“华表字伟容,年二十余为散骑侍郎,时同僚诸郎共平尚书事。”是散骑侍郎一度确有“平尚书事”之事,然而这实非固定的、明确的职事,乃因时因人而异。故《初学记》卷十二引《魏略》又称散骑常侍“出入侍从,与上谈议,不典事。”《晋书·职官志》及《通典·职官三》亦均言其“掌规谏,不典事”。《晋书·武帝纪》记泰始二年二月诏称侍中、常侍以谏诤为职,应择能正色弼违者为之;然同年九月散骑常侍皇甫陶、傅玄上书谏诤,又被有司奏寝。《北堂书钞》卷五八引《华峤集》:“诏曰:散骑以从容侍从,承答顾问为职,又掌赞诏命,平处文籍。”则其职司又变成侍从顾问、诏命文籍了。可见其并无固定职掌。至于黄门侍郎,据《通典·职官三》称其为“侍卫之官”,实亦无非“从容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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