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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的土地,算谁的?要知道,公厕所在,秽气冲鼻,苍蝇又多,影响的不仅仅是茅房所占的面积。
比如临安城,这么大的城池这么多人,总共有多少公厕呢?
不到十个。
还都是赵官家在的时候修建的。
而且古代公厕一次只能使用一人,可不像后世公厕那样能同时多人使用。那你说,一旦有行人内急怎么办?
当然是乘人不备找个角落就来。
别说男子,女子内急了也只能这样。
《积肥令》要求城中千人必须有一公厕,大路边每隔五里,必须有一公厕。
另外还在城中城立管理卫生的清城所,专门管理公厕和卫生,以及城中人畜粪便和垃圾处理,还负责处罚。
清城所还负责城中粪肥贸易,收入所得俱归清城所。
如此一来,唐国将拥有世界上最干净的城市,还能减少疾病传播。
最后一道命令,是颁布《女婴禁杀令》。
本来,这应该是海东时代《大唐简律》的条文。可江南百姓对《大唐简律》还不太了解。李洛干脆单独发一道诏,让百姓更加重视。
“……夫大唐以道治国。有民家重男轻女,残杀女婴,以至于民间男多女少。寡人闻吴县,男子倍于女子,大而难娶,茕茕孤老,此非悖逆天道之报也?”
“人有五伦,男岂无妻?寡人不忍彼等之患也。且,人之道,人命关天。女婴岂非人也?岂非骨肉也?虎毒尚不食子,生女而杀之者,禽兽不如矣。”
“古来杀人者死。杀婴,亦杀人也,有违天道,杀亲,有违人伦。故以杀人罪从重论处,无论主谋同谋,主犯从犯,俱腰斩。知情不报者,苦役三年。钦此!”
此令一出,人人悚然。
好严厉的禁令!
竟然无论主谋同谋,主犯从犯,不但全部按照杀人罪斩杀,还因为“杀亲”,罪加一等,从重处死!
李洛和崔秀宁在海东已经这么干了,他们当然也要在东南四川这么干。
后世不少人误解,以为古代因为战争,应该是女多男少,以为男女比例严重失调,是在现代。
其实恰恰相反。古代更严重,而且严重的多。就算战乱时期,女子也死的更多。
要知道,民间杀害女婴非常普遍,几乎每村都有。之前并没有人当回事,毕竟都是重男轻女嘛。
早在战国,《韩非子》中就记载:“产男则相贺,产女则杀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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